原標題:評論:電動自行車不能“想飛”就“飛”
今年的央視3·15晚會上,小牛、新日等多家電動自行車品牌門店因公然違規(guī)提供車輛提速服務被曝光。曝光后,各家廠商紛紛站出來義正詞嚴地和非法改裝問題撇清關系,同時也委婉地表達了自己對非法改裝的“無奈”。比如新日公司在回應時表示,由于現有防篡改技術手段無法完全杜絕改裝,存在第三方為了迎合部分市場需求,對該公司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進行私自改裝,破解原有防篡改設計進行超速。一紙聲明就能撇清企業(yè)自己的責任嗎?當然不能。標準是否需要修改更新,需要各方根據實際情況來探討研究,但這并不妨礙現有標準的貫徹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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