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錄】
原標題:三部門發文規范直播行業 網絡直播平臺需每半年報送主播營利信息
事件: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網絡直播營利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要求加強網絡直播營利行為規范性引導,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為,網絡直播平臺需每半年報送主播營利信息。網絡直播平臺和網絡直播發布者不得通過虛假營銷、自我打賞等方式吸引流量,誘導消費者打賞和購買商品。
點評:近年來,網絡直播行業快速發展,尤其是疫情發生后,直播賣貨在促進靈活就業、服務經濟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全民直播”的浪潮下,行業生態不佳和規范欠缺的問題也日益浮現。例如,今年央視3·15晚會上,也對不法分子利用直播生態騙取粉絲打賞,以及翡翠直播賣假的行為進行了曝光。另一方面,近年來只是圍繞直播打賞產生的法律糾紛案件數量就在不斷增多。
網絡直播是新興事物,準入門檻低、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設還沒有跟上,監管成本高難度大等。此次三部門出臺的意見,與此前陸續發布的有關規定、辦法一樣,是針對網絡直播的特點和存在的問題做出明確的要求。這也將促使網絡直播行業進一步走向規范和良性發展。(駝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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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