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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上交所發布實施細則 拓寬外資參與交易所債券市場渠道
外資直接投資交易所債市規則來了!
6月28日,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22〕第4號)(以下簡稱《公告》),上交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境外機構投資者債券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上交所債券市場的托管、開戶、交易、登記、結算等事項?!秾嵤┘殑t》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
此前(5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外匯局發布《公告》,提出支持境外機構投資者直接或通過互聯互通投資交易所債券市場。上交所《實施細則》即為《公告》中外資參與交易所債市的具體業務安排。
川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陳靂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舉將擴大境外投資者對交易所市場的投資規模,同時也為國內債券市場的發行人提供更豐富的資金來源,利好債券市場的長期發展,促進我國金融市場更好地開放發展。隨著中國債券市場穩步對外開放,將進一步促進全球資金流動和資源配置效率,提升人民幣資產的全球認可度,加快人民幣國際化進程。
外資參與交易所債市比重有望提升
具體來看,《實施細則》主要內容包括四方面:一是境外機構投資者應當委托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作為托管人,委托具有上交所會員資格的境內證券公司作為交易參與人參與債券交易,并按照中國結算相關規定開立證券賬戶,一個證券賬戶只能指定一家交易參與人。
二是境外機構投資者可參與債券(包括可交換公司債券和可轉換公司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借貸、以風險管理為目的的相關衍生產品、債券基金的發行認購、交易或轉讓。
三是境外機構投資者應當委托具有中國結算結算參與人資格的境內證券公司辦理結算業務。
四是獲準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作為專業投資者中的機構投資者投資上交所債券市場。
中國人民銀行數據顯示,截至5月末,中國債券市場托管余額為139.1萬億元,境外機構在中國債券市場的托管余額為3.74萬億元,占中國債券市場托管余額的比重為2.7%。
中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明明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實施細則》中明確了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參與的交易所債券業務類型,其中特別注明可參與的債券類型包含可交換公司債券和可轉換公司債券,這是交易所債券市場當中明顯區別于銀行間市場的兩類債券品種,對外資而言是增量的可配置資產。整體而言,境外機構目前參與交易所債券的比重低于銀行間債券,《實施細則》發布后有望迎來提升。
指數型債基或成外資切入點
值得注意的是,《實施細則》將債券基金納入外資投資范圍之內,對此,明明認為,指數型債基或成為外資切入點。對于外資機構而言,初涉中國債券市場更多關注的是beta策略,而非alpha策略?!秾嵤┘殑t》明確境外機構可以參與債券基金的發行認購,其中的指數型債基比較符合外資的偏好,切入難度也比較低。
對于“獲準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作為專業投資者中的機構投資者投資上交所債券市場”。明明表示,這同時反映了我國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和“對外開放”的兩大趨勢。長期而言,隨著債市對外開放政策的不斷出臺和完善,國內債市的外資參與度有望持續提升。
“我國資本市場的國際化發展重視規則和細則的制定,通過制度規范化推進國際化。這一細則利好交易所債市的長期穩定發展,不僅能夠優化交易所債市的市場結構,也能提升市場的廣度和深度?!蹦祥_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上交所表示,《實施細則》規范了境外機構投資者在上交所參與債券交易的相關行為,拓寬了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交易所債券市場的渠道。下一步,上交所將持續完善各項債券交易制度安排,為境內外投資者提供更加友好、便利的投資環境,充分利用國內國外兩種資源,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構建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債券市場對外開放新格局。(記者 吳曉璐 邢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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