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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明確23個行業301項獎勵情形 山東出臺安全生產舉報獎勵新標準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田國壘 通訊員 王悅軍 葛紅普
7月4日,記者從山東省應急管理廳了解到,在前期山東省9部門制定出臺《山東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并繼續有效實施的基礎上,近日,山東省應急廳再次聯合省財政廳、省工信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等9部門制定出臺《山東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標準(2022版)》(以下簡稱《標準》),細化了獎勵情形、金額等內容。
據介紹,《山東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規定了舉報的適用范圍、監管原則、舉報方式、獎勵原則、資金渠道、獎金發放和領取方式、保密要求等內容,而《標準》側重于事故隱患情形、違法行為情形、獎勵具體額度、行業領域具體受理部門等內容。《標準》對23個行業的301項獎勵情形進行了明確,并為每一項隱患和違法情形都具體明確了舉報的受理部門,讓群眾明確知道“我要向誰舉報”。
《標準》對有功舉報人分檔給予50萬、30萬、20萬、10萬等額度的現金重獎。比如,舉報“地下礦山擅自開采各種保安礦柱”,查實后最高獎勵50萬元,調動群眾參與舉報的積極性。《標準》還區分了30萬至50萬、10萬至30萬、2萬至10萬、2萬以下等區間,分別對應了301項獎勵情形中的13項、32項、135項、121項。
《標準》規定,對各行業的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經核查屬實的,在國家規定的獎勵金額按照行政處罰金額“15%”計算的基礎上,山東獎勵金額大幅度提升為參照行政處罰金額的50%計算,但又非直接掛鉤。據介紹,舉報案件的核查一般是上級部門受理后交由下級部門現場核查,由下級屬地部門作出處罰決定并收繳罰金;核查屬實后,上級受理部門兌現獎勵,不與罰金收繳直接掛鉤。
為把舉報落實到實處,山東規定,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可通過撥打政務服務便民熱線12345,或者對屬地行業監管(主管)部門撥打電話、登錄網站、郵寄信函等方式,舉報身邊的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政府和部門將對舉報人實施嚴格信息保護,對泄密人員嚴肅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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