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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云南建筑工人工資實行平臺代發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黃榆
近日,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全面推進云南省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及工資代發平臺運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2022年10月1日前,全省所有在建房建和市政項目農民工工資,應全部通過平臺線上代發至建筑工人工資卡。未通過平臺線上代發的項目,平臺無法獲取企業發放工資數據,將自動視為未按月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同時將啟動預警功能并列入全省拖欠農民工工資預警企業名單。
通知明確,9月15日前,通過查缺補漏、針對性整改的方式,督促全省所有房建和市政項目完成在云南省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及工資代發平臺(以下簡稱“平臺”)的全覆蓋登記,所有在建項目應完成建筑工人和施工現場專業人員的實名信息完整錄入、農民工工資專戶綁定,同時農民工工資卡綁定率應達到90%,進一步發揮平臺對全省房建和市政項目實名制監管的作用。
將全面實現施工現場考勤數據上傳,10月1日前實現全省所有在建房建和市政項目建筑工人和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考勤數據實時上傳平臺。具備封閉式管理條件的工程項目,原則上通過封閉式管理的方式直接上傳考勤數據;不具備封閉式管理條件的工程項目,應采用電子圍欄等技術實施移動考勤管理,并將考勤數據直接上傳平臺。實名制通道及進出場門禁系統的安裝、改造、租賃費用列入該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費。
據悉,10月1日前全省所有在建房建和市政項目農民工工資,應全部通過平臺線上代發至建筑工人工資卡。未通過平臺線上代發的項目,平臺無法獲取企業發放工資數據,將自動視為未按月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同時將啟動預警功能并列入全省拖欠農民工工資預警企業名單。
云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對各地平臺推進工作情況進行動態監管,并實行每月一通報、每月一排名,對組織領導不力、工作措施不落實、推進工作不到位、各項指標排名滯后的地區,將適時進行約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從9月16日起按照《云南省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要求及本通知工作任務時間節點,通過平臺電子巡檢的方式,逐項對不符合實名制管理工作六項指標的項目,統一按月度進行信用綜合評價實施行為扣分;對于仍未按要求納入平臺監管的項目,將結合常態化檢查,直接扣除不低于19分的信用綜合評價實施行為分,對實名制工作推進落實較好的企業給予通報表揚或誠信加分。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針對至今未在平臺完成信息錄入、數據接入的項目開展專項督導培訓,各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務必仔細排查梳理出至今未錄入實名制平臺的項目,建立問題清單臺賬。主動建立預警監控機制,將管理薄弱、推進落后的施工企業及項目列為重點監查對象,重點關注。對于整改不力的施工企業及項目,將通報批評、約談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誠信分扣減并重點督導;逾期不改正的,責令項目停工;情節嚴重的,給予暫停招投標、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限制市場準入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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