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原標題: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境外作案占比80%,最高法:從嚴懲處的重中之重!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盧越
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報人民法院依法懲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相關工作情況。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長馬巖表示,人民法院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始終堅持依法從嚴懲處,將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作為從嚴懲處的重中之重。
據介紹,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出臺指導意見,規定電信網絡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元以上即入罪的數額標準,實行最低入罪門檻;規定對詐騙致人自殺、死亡,冒充司法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詐騙,在境外實施詐騙,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財物,以及組織、指揮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的,依法從重處罰。2017年至2021年,全國法院一審審結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10.3萬件,22.3萬名被告人被判處刑罰。
“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境外作案占比達80%,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社會危害更重,打擊難度更大。”馬巖說,“人民法院將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作為從嚴懲處的重中之重。”
2016年以來,北京、浙江、江蘇、四川、河南等省市相關法院審理了一批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一批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主犯被判處重刑。四川法院去年審理的“5·09”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590名被告人中,有241名被告人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超過40%。河北法院審理的被告人陳文雄等人詐騙案,犯罪分子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境外對我境內居民實施詐騙,犯罪集團首要分子陳文雄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人民法院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始終堅持全鏈條縱深打擊。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上下游關聯犯罪,在進一步明確和細化法律適用標準的基礎上依法予以懲處,堅決斬斷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幫助鏈條,堅決鏟除其周邊“黑灰產”。
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中的被騙錢財能否追回、追回多少、何時返還、返還多少,是被騙群眾和社會高度關切的問題。人民法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落實司法為民要求,最大限度追贓挽損,在審判過程中依法徹查、全力追繳贓款贓物,加大對犯罪分子適用財產刑的力度,積極動員被告人退贓退賠,將追繳的涉詐資金及時返還給被騙群眾,最大限度為被騙群眾挽回經濟損失。
責任編輯:Rex_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