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問題,7月30日,從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廣東今年將籌建22.2萬套/間保障性租賃住房。
與面向困難群體的公租房不同,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問題。比如新畢業、在城市工作的大學生,較多不符合公租房的收入條件,因此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出發點是為解決這部分人群的住房困難。
今年7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明確提出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賃房源供給,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特別是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
同時,該《意見》明確了租賃住房要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并且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而準入和退出的具體條件、小戶型的具體面積由各地合理確定。
廣東省在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上走在全國前列。2019年12月,廣州、深圳作為國家試點城市,開始試點推行政策性租賃住房。到今年4月,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廣東省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試點工作方案》,新增珠海、佛山、東莞三市作為省級試點城市。
此外,為加快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已制定《廣東省住房發展“十四五”規劃》《廣東省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計劃“十四五”期間籌集建設保障性組租賃住房74.05萬套/間,其中2021-2023年全省新增籌建51.2萬套/間,2021年籌建22.2萬套/間。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統計數據顯示,今年1-6月,全省共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181484套/間,涉及住房面積2858079平方米,實現投資78.6億元,完成年度任務占比為81.6%。
保障性租賃房之外,廣東也正在構建“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住房保障體系,多渠道解決各類群體的住房問題。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將推動試點城市落實好土地、金融、財稅、資金獎補等支持政策,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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