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銀保監會召開償付能力監管委員會工作會議,分析了2021年第三季度保險業償付能力和風險情況,通報保險公司風險綜合評級結果。中國銀保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周亮主持會議。
按照管理規定,保險機構監管指標分為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風險綜合評級三個有機聯系的指標。
2021年第三季度末,納入會議審議的179家保險公司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40%,平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27.3%。
財產險公司、人身險公司、再保險公司的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285.6%、231.6%和307.3%。
88家保險公司風險綜合評級被評為A類,78家保險公司被評為B類,10家保險公司被評為C類,2家保險公司被評為D類。
會議指出,銀保監會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沉著有力應對各種風險挑戰,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保險業運行總體平穩,償付能力充足率繼續保持在合理區間高位運行,風險總體可控。
會議強調,今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銀保監會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底線思維,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
銀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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