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2019年度企業債券主承銷商和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評價結果,主承銷商評價對象為2019年度作為主承銷商參與過企業債券承銷,或承銷的企業債券仍在存續期內的87家券商,分為A、B、C三級。
其中,獲A類評級的有26家券商,得分排名居前5名的依次是海通證券、天風證券、恒泰長財證券、中信建投證券、財通證券。同時,13家券商遭遇“差評”,被評為C級。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連續兩年未獨立主承銷企業債券以及此次列為C類的承銷機構,自評價結果公布之日起,限制其擔任優質企業債券的主承銷商,并要求這類承銷機構加大業務培訓力度,提升履職能力。
10月以來,隨著多支高等級信用債違約,信用市場遭受了巨大沖擊,中介機構一些問題也逐步暴露,監管不斷釋放加強信用市場監管的信號。有分析認為,國家發展改革委連續5年對企業債券主承銷商按年度開展信用評價,不斷督促和提升了我國企業債券承銷服務質量,有助于發揮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作用,幫助發行人、投資者遴選主承銷商時有據可循,提高中介服務質量,建立健全企業債券市場信用體系,穩步推動企業債券市場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
13家券商遭“差評”
根據發改委相關文件的介紹,此次企業債券主承銷商信用評價的對象為2019年度作為主承銷商參與過企業債券承銷,或承銷的企業債券仍在存續期內的87家承銷機構;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評價的對象為2019年度開展企業債券評級業務的6家機構。
評價開展過程中,采取全市場參與的方式,包括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債券受理審核和登記托管機構、發行人、投資人、會計師事務所等有關單位及相關領域專家參與了評價工作。參評機構和專家分別對受評機構的信用情況、專業能力、業務合規性、承銷和存續期管理服務質量、評級結果和評級服務質量等各個方面進行評價。
整體來看,受評主承銷商、信用評級機構信用情況和勤勉盡責情況較好,業務行為合規度較高,服務質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市場機構及各業務領域專家的認可。同時,在評價中也發現,部分信用評級機構存在未及時進行風險警示,部分主承銷商主辦的債券存在盡職調查環節未能勤勉盡責,披露信息不及時準確等失職失信及不專業情況。
具體來看,此次受評主承銷商合計87家,其中2019年主承銷1支及以上企業債券(不含僅參與聯席主承銷)的機構53家,僅作為聯席主承銷商參與承銷或僅從事企業債券存續期管理工作的34家。
按照評價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將87家受評主承銷商分為A、B、C三類。其中A類主承銷商26家,平均得分90.58分;B類主承銷商48家,平均得分79.16分;C類主承銷商13家,平均得分66.91分。
此次受評的6家信用評級機構平均得分為86.74分。其中,得分在90分以上的2家。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連續5年得分第一名。
海通證券中信建投等獲表揚
發改委表示,對連續5年評價得分前10名的海通證券、中信建投證券,以及連續5年評價得分第一名的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予以表揚。望上述機構再接再厲,在企業債券承銷和信用評級工作中繼續發揮示范作用。
同時,鼓勵和支持評價結果優良的主承銷商和信用評級機構積極參與企業債券工作,發改委將在政策研究、品種創新、業務指導等方面提供更多機會和條件。
此外,鼓勵債券發行人在遴選主承銷商和信用評級機構的過程中,充分運用信用評價結果,發揮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作用。
而評級低的機構將遭遇懲罰。發改委表示,對于存在不誠信、不專業行為的主承銷商和信用評級機構,將記入企業債券中介機構信用檔案,并在分年度信用評價的相關指標評分中予以體現。對于在債券盡職調查、申報發行等環節存在不誠信、不履職盡責等行為,我委將約談相關責任機構,并采取相應懲戒措施。
對于連續兩年未獨立主承銷企業債券以及本次列為C類的承銷機構,自評價結果公布之日起,限制其擔任優質企業債券的主承銷商,并要求其加大業務培訓力度,提升履職能力。
對于評價結果靠后的主承銷商和信用評級機構,請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配合發委加強日常監管,對其承銷、評級的項目加大監管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低評級中介機構的懲戒措施相較2019年的有所改變。根據發改委2018年度企業債券主承銷商和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評價結果,對于連續兩年在主承銷商全面信用評價中排名后10位或未獨立主承銷企業債券的承銷商,自評價結果公布之日起,限制其擔任優質企業債券的主承銷商,并要求其加大業務培訓力度,提升履職能力。
監管加強信用市場風險管理
10月以來,隨著多支高等級信用債違約,信用市場遭受了巨大沖擊,中介機構一些問題也逐步暴露。永煤違約之后,監管對多家中介機構展開了調查。
加強信用違規違法行為處理,夯實信用市場基礎的信號也在不斷釋放。12月1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披露,近日,知名評級機構東方金誠國際信用評估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金永授、東方金誠江蘇分公司原總經理崔潤海被“雙開”,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關于加強評級的監管,2020年12月11日,人民銀行組織召開信用評級行業發展座談會,會議由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潘功勝主持。發展改革委、銀保監會、證監會相關部門和交易商協會負責同志,以及市場評級機構、發行人、投資人代表參加會議。
潘功勝指出,信用評級是債券市場的重要基礎性制度安排,關系到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大局。人民銀行將會同相關部門共同加強債券市場評級行業監督管理,強化市場紀律,推動我國評級技術的進步、提高評級質量,提升信用等級區分度,進一步推動評級監管統一,真正發揮評級機構債券市場“看門人”的作用,促進評級行業高質量健康發展。
更早之前,11月21日金融委召開第四十三次會議,研究規范債券市場、維護債券市場穩定工作。
事實上,監管和市場早已經對“剛兌”等導致的債市畸形發展表示了極大的憂慮,但是此次永煤等打破“剛兌”,卻讓市場更為擔憂。
光大證券分析師張旭認為,永煤會對市場形成如此大的沖擊,一方面,永煤涉嫌違法違規,損害了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也可能是更重要的,永煤事件過快地弱化了市場的剛性兌付預期。
張旭表示,剛性兌付預期需要通過一次次的違約才能穩步淡化。但是,違約又有可能帶來金融市場的波動。在面對市場波動時應堅持市場化法制化的導向,依靠市場法制規則“托底”,不宜過分依賴于政府行政指導,因為后者可能進一步強化市場的剛性兌付預期。
在淡化剛性兌付預期的同時應構建有利于債券融資的良好市場生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嚴厲處罰各種“逃廢債”行為,切實加大投資者保護力度,增強投資者信心。只有投資者堅信自己的合法權益能得到保障,才不會迷信所謂的政府救助,才甘于自擔風險,金融體系的運行也才會更加穩健。永煤債券違約的后續處置也凸顯了這一點。金融管理部門和交易商協會從快出手維護了法制權威,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強化了市場約束機制。
關鍵詞:
責任編輯:Rex_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