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電動自行車大小“藍牌”“綠牌”有何不同?交警部門回應——
小藍牌可自由行 小綠牌能上路有期限
兩塊編號相同的電動自行車號牌,左為臨時號牌(大綠牌),右為舊式正式號牌(小綠牌)
3月以來,南寧交警持續開展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攻堅整治行動,查獲包括貨車超載、電動自行車分心駕駛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整治中,有些人因違規駕駛電摩被開出罰單,甚至牽連到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
一些市民由此產生疑惑,日常我們常見的電動自行車號牌,為何顏色、字體大小不一樣?不同號牌的車輛,在管理上有何不同?日前,記者走訪了南寧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來給大家說說小藍牌、小綠牌、大綠牌、大藍牌所對應的車型。
小藍牌:合法依規市區自由行
2018年5月15日,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強制性國家標準(GB17761-2018),獲批準發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并取代《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為便于區別,前者通常稱為新國標,后者稱為舊國標。
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最大時速不大于25km,整車質量不大于55kg,蓄電池電壓不大于48V,電動機的額定功率不大于400W,并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小藍牌,即符合新國標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為藍底白字白框線。
可以說,小藍牌電動自行車是目前行駛在南寧市區最“名正言順”的電動自行車,現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注冊的都是小藍牌。
小綠牌:舊式號牌實行有效期管理
小綠牌即舊式正式號牌,符合舊國標且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注冊登記目錄中的電動自行車。小綠牌為綠底白字白框線,其中“南寧”二字為白色字體。
為了便于管理,南寧市對2019年4月14日(含)前購買的符合舊國標且列入《廣西壯族自治區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目錄》的電動自行車,在2019年6月14日(含)前提出注冊登記申請的,按《廣西壯族自治區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登記規定》予以核發舊式電動自行車號牌。2019年6月15日起,南寧市不再發放小綠牌。
南寧市根據《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的規定,對小綠牌電動自行車實行號牌有效期管理。
有效期為十年,自車輛注冊登記之日起計算。小綠牌的車輛號牌有效期屆滿后,也不意味著絕對不能使用,《條例》規定,由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市公共交通發展、城市道路等情況決定是否延續。
大綠牌:臨時號牌實行過渡期管理
大綠牌即臨時號牌,既不符合新、舊國標也不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注冊登記目錄中的電動自行車,其算得上是南寧市第一代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號牌。
2013年8月15日起,南寧市電動自行車正式開展注冊登記上牌工作,當時登記的號牌樣式就是大綠牌。大綠牌外觀比小綠牌大,為綠底白字白框線,其中“南寧”二字為紅色字體。
南寧對大綠牌實行過渡期管理,自《條例》施行之日起三年后(即2023年8月31日)不得上道路行駛。
此外,《條例》規定,駕駛和乘坐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即上大綠牌和小綠牌的電動自行車)需佩戴安全頭盔,否則將被處20元罰款;駕駛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即上小藍牌的電動自行車),倡導佩戴安全頭盔。
大藍牌:禁止在南寧市快環以內行駛
在南寧,電動摩托車懸掛黃牌,電動輕便摩托車懸掛的則是“桂A”字號的藍色號牌,即大藍牌。其實從外觀上看,電動輕便摩托車和普遍電動自行車區別不大,但車輛的技術參數和車身重量都已經超出電動自行車的范疇。輕便摩托車的界定為20km<時速≤50km,整車質量>40kg,屬于摩托車類的機動車,按照機動車進行管理,不能和小藍牌的電動自行車相混淆。
按照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的《關于加強南寧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規定,2019年3月31日之后注冊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除本市用于應急搶險、公共服務和執勤執法的專用摩托車外),禁止在本市繞城環道以內的道路通行。
簡單來說就是,南寧市目前對超標電動自行車的管理,是參照輕便電摩來管理的。輕便電動摩托車不能在快環以內行駛,駕駛需持證,D、E、F駕照均可,沒有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罰款300元;持C1證駕駛者則按照準駕車型不符進行處罰,扣12分,若有未戴頭盔、未帶駕駛證等行為,一并處罰。(記者 周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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