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寧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住建局聯合印發了《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落實〈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5月1日起調整南寧市城鎮供水價格。
《通知》明確,南寧市城鎮供水按使用性質統一劃分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種用水三類。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第二階梯水價不變,第三階梯水價將從4.14元/m3調整為5.59元/m3。同時,月用階梯水量及家庭人口定員也有相應調整。
合表戶居民和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水價格調整
●現行政策: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階梯價格執行。
●新政策: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階梯價格1.05倍執行。
《通知》明確,對未實行抄表到戶的合表戶居民和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供水價格不低于第一階梯價格,具體由各市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可為第一階梯價格1.05倍。
困難群眾每戶每月免費用水量不少于5m3
●現政策:對五保戶、孤寡老人等社會弱勢群體生活用水實行價格優惠的措施,一是五保戶用水價格為0.81元/m3;二是符合《南寧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的低保對象的用水價格按調整的85%執行。
●新政策:對經民政部門認定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設置免費用水量(指免收城鎮供水水費,不包括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每戶每月5m3。
《通知》明確,各市、縣對經民政部門認定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眾應設置適當免費用水量,每戶每月不少于5m3。 (記者韓沛 通訊員梁明銘)
編輯:李慧婷
責任編輯:羅寧
值班編審:盧超
關鍵詞: 城鎮供水 生活用水 南寧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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