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城市治理精細化水平
(資料圖片)
《南寧市違法小廣告查處規定》為城市“牛皮癬”“開方治病”
隨處懸掛、張貼、噴涂、刻畫、散發小廣告,被人們形象地稱為城市“牛皮癬”,極大地影響城市環境。為消除這一亂象,市人大常委會以“小切口”立法為突破口,制定《南寧市違法小廣告查處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記者8月30日從市人大常委會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該《規定》于今日起施行,以“查缺補漏”“深耕深挖”的方式,為南寧市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開方治病”,推動我市不斷提升城市治理精細化水平。
要消除城市“牛皮癬”,維護城市干凈整潔,違法小廣告的及時清理尤為重要,《規定》將違法小廣告的清理責任主體作為本次立法的重點內容。明確違法懸掛、張貼、噴涂、刻畫、散發的違法行為人是清理第一責任人;未發現違法行為人時,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人是清理責任主體;在無法確定責任人時,由屬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清理,并規定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違法小廣告查處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明確行政主體的“兜底”清理責任。
《規定》還結合本地實際,明確了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協助職責,即根據服務協議暫停號碼通信服務或者賬號使用,加大打擊力度。
“疏堵結合”是《規定》的一個鮮明特點,既注重對違法小廣告的嚴厲查處,也重視疏導和引導工作,建立“標本兼治”的違法小廣告治理制度體系。一方面鼓勵村(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等群眾自治組織將小廣告發布相關要求納入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形成源頭約束;加大打擊力度,細化不同類型的違法小廣告處罰措施,不留處罰空白。另一方面正視群眾正當合理的招租、招工、家政等信息發布需求,對公共信息欄的設置管理作了規定,意在讓這些信息類廣告在方便群眾的同時不影響生活環境。
隨處懸掛、張貼、噴涂、刻畫、散發小廣告的違法者,將承擔什么法律責任和社會義務?《規定》明確,在建(構)筑物、設施上噴涂、刻畫或者擅自懸掛、張貼小廣告的,由查處機關責令清除,對違法行為人按每處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散發小廣告的,由查處機關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并沒收小廣告。指使或者組織他人違法懸掛、張貼、噴涂、刻畫、散發小廣告的,按照前款規定的罰款數額的5倍處以罰款。
同時,《規定》通過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方式,讓違法行為人有機會參加清理違法小廣告的社會服務活動,切身體會“牛皮癬”對城市公共環境的破壞和社會治理的影響,引導他們樹立“城市是我家,清潔靠大家”的文明理念。(記者 楊盛)
編輯:覃鳳妮
責任編輯:羅寧
值班編審:湯潔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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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