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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陶瓷商品過度包裝(主題)
中國消費者報南昌訊(記者朱海)近日,江西省景德鎮市消保委聯合景德鎮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陶瓷協會等11個部門發出倡議,針對在陶瓷設計、生產、銷售等環節出現的可能導致浪費的經營行為,倡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反對陶瓷商品過度包裝,踐行簡約適度理念。
自覺履行法律義務,認真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國家倡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反對浪費”規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生產經營者應當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避免過度包裝”、《循環經濟促進法》中“設計產品包裝物應當執行產品包裝標準,防止過度包裝造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的規定,以及《清潔生產促進法》里規定的“企業對產品的包裝應當合理,包裝的材質、結構和成本應當與內裝產品的質量、規格和成本相適應,減少包裝性廢物的產生,不得進行過度包裝”等規定。樹立綠色低碳新發展理念,充分認識反對浪費,特別是反對過度包裝等具體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大力弘揚工匠精神,注重內在品質,樹立品牌形象,根據陶瓷商品的特征和品質要求,做到陶瓷包裝材料適當、結構優化、用料適度。在陶瓷包裝設計和生產環節中減少有毒、有害、難降解、難處理、揮發性強物質的使用,降低陶瓷廢棄物產生,主動披露陶瓷產品的能效、水效、環境績效、碳排放等信息。
探索建立包裝循環機制,堅持源頭治理和末端治理相結合的原則,提倡簡約而不簡單的陶瓷商品包裝新觀念。積極研發使用有利于資源節約的陶瓷包裝新材料,積極推廣符合節能環保要求的陶瓷新技術、新設計、新工藝,積極采用可回收、易處理、易降解、可再利用的包裝。
鼓勵經營者自覺執行國家推薦性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通則》。通過規范陶瓷商品包裝、科學定價、合理營銷等方式,為消費者提供物美價實的陶瓷產品。對于帶有附件、配件等陶瓷商品,本著必要原則進行合理組合。可以按照明碼實價的原則對陶瓷附件和配件進行分別標注,讓消費者自行選擇。
有效引導經營者在統一陶瓷產品標準、促進通用配件等方面開展合作,共同減少因為產品規格、標準不統一造成的消費者重復購買等。鼓勵經營者對外開放有利于生產綠色低碳陶瓷產品的標準、專利、工藝配方等,供其他經營者使用,以擴大社會效益。
自覺抵制以陶瓷商品包裝為噱頭、誘導或者誤導消費者購買的行為。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等,不利用過度包裝進行不正當競爭,不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商業零售類經營者應把反對浪費、反對過度包裝等作為陶瓷商品的重要標準。
倡導消費者在個人和家庭消費時樹立科學、理性消費觀念,盡量購買和選用資源節約型陶瓷產品;走親訪友時,自覺選擇簡單、適度的陶瓷包裝產品,拒絕為過度包裝買單;消費中遇到過度包裝等浪費行為,應主動投訴舉報,共同促進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綠色低碳生活方式與消費模式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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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