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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感謝潘法官,感謝法律超市的工作人員,不僅幫我找到了欠款人,錢也幫我追回得差不多了……”7月20日,看著手機銀行的到款提醒,雅安市漢源縣清溪鎮的村民萬洪(化名)給漢源法院的執行法官潘星橋發去了一條感謝短信。
萬洪是清溪鎮的一個飼料售賣商。此前,當地養殖戶王明(化名)在萬洪處賒購價值18萬余元的飼料,后因經營虧損,無力償還所欠飼料款。多次催要無果,萬洪向漢源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申請強制執行,“通過現場調解,王明很快同意分期還款,從3月到現在,已經還了大半了。”
漢源縣法院副院長李曜耀告訴記者,去年8月,在漢源縣委政法委統籌下,當地法院、信訪等部門以及鄉鎮力量在全縣啟動建設了縣鄉兩級11個法律超市,“就是把多個力量統籌到基層黨群服務中心,讓群眾在家門口就能享受調解、訴訟等法律服務。”
漢源縣全縣21個鄉鎮只有3個派出法庭,再加上地處山區交通不便,鄉鎮之間、鄉鎮到縣城之間來回一次往往需要大半天時間。“如果群眾有調解、訴訟等司法需求,要么選擇到縣法院,要么到最近的基層法庭,一來一回時間過長,不利于糾紛的化解。”李曜耀說。
如今開設的11個法律超市,基本實現了1個法律超市服務2個相鄰的鄉鎮。“功能配置上也基本上實現了訴前調解、訴中判決以及訴后執行全訴訟流程覆蓋。還可以和其他部門一起聯動處理,將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漢源縣法院政治部主任徐思亞介紹,“以案件的立案咨詢為例,以前群眾如果有立案方面相關的咨詢需求,只能到縣法院或者最近的法庭,現在有了法律超市,群眾不僅在家門口就可以找到法官面對面咨詢,還可通過視頻連線進行遠程云求助,從而實現讓數據多跑腿,群眾少跑路的目的。”
走進法律超市,墻上掛著一塊“商品”告示牌:有法治宣傳教育、法律政策咨詢、法律援助等諸多種類供群眾“選購”,每種“商品”都注明了服務方式、服務部門和聯系人信息。徐思亞介紹,在實際運作中,法律超市把涉及借貸、財產、婚姻等常見民事糾紛的解決流程做成了一個個法律產品。一旦群眾來到法律超市尋求幫助,法院工作人員就會像超市的導購員一樣,對群眾進行引導。
按照制度設計,漢源縣法院32名干警分別入駐11個法律超市。“我們入駐的干警不僅可以引導群眾選擇現有的法律產品,還可以提供訂單式的法律服務。”李曜耀介紹,如果群眾或者企業有更專業的法律需求,可以通過網上預約、現場登記等方式訂閱個性化的司法服務產品,“除了常規的法律問題咨詢和化解,我們可以聯動其他部門的基層治理力量進企業、進鄉鎮,把解決糾紛的關口前移,讓矛盾消化在萌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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