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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訊(記者張兆慧)8月3日,力生制藥發布公告,全資子公司中央藥業與金陽利康因雙方簽訂的《頭孢地尼分散片市場代理銷售推廣服務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金陽利康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案件已獲受理,尚未開庭。
2018年12月12日,金陽利康與中央藥業分別簽訂合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的兩份《頭孢地尼分散片市場代理銷售推廣服務協議書》(《兩年協議》《十年協議》)。在《兩年協議》履行期滿后,2021年1月12日,金陽利康與中央藥業簽訂《補充協議》。
基于上述協議,金陽利康近日起訴至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要求解除與中央藥業簽訂的《十年協議》;請求中央藥業支付推廣費1646.45萬元;支付基于《補充協議》其應當獲取的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的獎勵費用122.4萬元;返還市場保證金50萬元;返還預付保證金72.21萬元;支付其預期利益損失共計1.84億元;支付其與下游代理商解約成本損失;本案的訴訟費、保全費、保全保險費等費用。以上合計金額為約人民幣2.03億元。
近日,金陽利康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凍結中央藥業銀行存款2.03億元或查封、扣押、凍結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
截至目前,中央藥業部分銀行賬戶被凍結,累計金額 7304.16萬元。中央藥業持有標的公司天士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9720萬元人民幣的股權被凍結以及持有的河北昆侖制藥有限公司2.65億元人民幣的股權被凍結。
力生制藥稱,中央藥業生產經營一切正常,日常經營活動未受到上述銀行賬戶及股權凍結事項的影響。中央藥業聘請專業律師團隊對案件進行梳理研判認為,金陽利康訴訟請求中主張的預期利益損失共計約1.84億元,占整體訴訟標的額超過90%,該訴訟請求存在明顯虛高,以求對中央藥業資產達到最大程度的保全凍結目的。
校對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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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4